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及借条欠条的区别

借条、欠条的关系

1  共同点:借条、欠条,两者都是某种手续、凭证,都是证据;

2  区别:借条是证明借款关系,欠条是证明欠款关系。从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角度讲,两者是共通的,可以把两者通俗的理解作种属关系,欠条是属概念、是大概念,借条是种概念、是小概念而已。也就是说借款肯定是欠款,而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了。 

3  所谓借条、欠条效力大小的问题,其实就是指借条、欠条的证据效力,即借条、欠条对某种债权债务事实的证明效力大小的问题。借条和欠条除了都可反映某种债权债务的关系和事实外,两者无论从外在的表现形式、体现的内涵大小,还是形成的原因来看又肯定是有所不同的,只不过不能简单的比较其证据效力的大小,并进而得出效力孰大孰小的结论。

诉讼时效的问题

理由:《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诉讼时效的起算: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法条依据: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二)(三)……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上海合同纠纷律师网 版权所有 严禁复制 2000-2009
追来律师团队咨询热线:13816671648 13916117519 QQ:380292215 MSN:zhuilai@hotmail.com

邮箱:zhuilai@shhtjflsw.com 
技术支持:上海频道 备案号:沪ICP备09037814号
本站系公益性质非营利网站,部分内容源于互联网,仅供学习交流使用。
若您认为所载文章侵犯了您的权利,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于三日内予以删除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