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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一些建筑公司反映,在建筑钢管、扣件租赁市场上出现极个别租赁公司先对外签定设计好的合同,然后在履行过程中向被害者提供不符合标准或伪劣的钢管扣件。由于这些产品往往数量庞大,外观又难辨别,因此这些公司利用工地管理和缺乏相关检测工具的漏洞,先供材料,在所供产品已用于脚手架搭建后再向被害方提供一些说明租赁物质量的文件,或者在被害者提货时在提料单的边角上表明租赁物质量,造成被害方无法实际检测。并使被害方误以为所提供的是真材实料而签收文件。待租赁期满后,被害人归还租赁物时,这些公司又以租赁物与证明文件不符为由拒收租赁物,以此来达到拖延期限、并通过司法诉讼来获取逾期租金及违约金目的。由于合同事先设计好了对受害者的不利条款,因此,凡被诉讼的建筑公司无一例外地败诉,造成巨大损失。 一些受害者揭露了这种诈骗伎俩,并希望借助本报,提醒所有的建筑公司严加防范。 首先,已有预谋的“阿诈里”先注册几家钢管和扣件的租赁公司。公司成立后即疯狂招聘业务员,然后让业务员分别以各家公司的名义对外签定大量租赁合同,然后将业务员辞退。对外签定的租赁合同在内容、形式上完全相同。虽然均约定了高额违约金及逾期租金,但并未对租赁的产品品牌和质量作出明确约定。 合同签定后,租赁方开始向约定的工地供应租赁产品。向承租者提供的产品中,大部分为不合格产品,并且在送达租赁物时,故意不提供证明其质量和产地的相关材料。在承租方将租赁物已用于脚手架后租赁方才再向承租方递送一些证明文件。这时,文件中注明的租赁物均为名牌产品。而这时,承租人已无法,也不会核实提供的证明文件是否与其出租的产品货真价实。各被害人工地上的工作人员在不明真相的前提下签收了证明文件,由此使承租方不自觉地落入其事先设定的合同圈套。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租赁方又采取各种手段躲避被害人,使被害人无从与其联系,如几家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虚假的,业务员也因很快被辞退而联系不到,这在客观上使承租方无法主动交纳租金。从而致使延期。 等到租赁期满,承租方归还租赁物时,租赁方老板则指使收料人对每根钢管和扣件进行所谓的“认真检查”,以所归还的租赁物与证明文件不符为由,拒不收取,仅同意租赁者“暂存”在其仓库。但对“暂存”的物件还要收取保管费。或表示可以接受不合格租赁物,但要收取高额的赔偿金。而在“暂存”后,租赁方派几十人把守,不让承租方轻易进仓库,而实际上他们又将“暂存”的产品又转租给别人。 与此同时,租赁方就依据合同计算租金、违约金,自然引起双方的纷争。虽然在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租赁公司从未催促过承租方交纳租金,但都无一例外的在第一时间提起诉讼,先起诉租金本金及违约利息。胜诉后,马上借助于法院的执行力量达到判决所裁金额后,立即针对逾期租金提起诉讼。以此类推…… 据统计,在一年多时间内,在某区人民法院提起的相同诉讼有200多起,涉及金额达人民币5000万元左右。几乎所有被告败诉。据被害人商讨及向相关部门咨询,各被害人只有依照该租赁公司所报送的证明文件要求,重新购置租赁物归还才能免于被继续追讨。否则,租赁公司可以不间断地提起追索逾期租金及违约金的诉讼。据计算,如果完全满足租赁公司的要求,承租方所付出的代价要远远高于自己去购置新的相应数量的钢管和扣件。所以,承租方所承受的惨重损失是必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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